你们好,最近小未来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拆违建要走什么程序,拆违建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第一步是立案。
2、 立案是执法部门发现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认为发生或者存在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行政案件查处的活动。在这一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法建筑:
3、 第一,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主管城市的违章建筑。
4、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著名的城管,城管是否有权管理违章建筑,主要看是否有省级政府授权,比如北京,那里的城管部门是北京市政府授权的。
5、 因此,仁济山庄的违章建筑被城管限期拆除。
6、 第三,乡镇人民政府。其执法范围为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简单来说就是负责农村的违章建筑。
7、 除上述部门外,其他部门无权查处违法建筑。实践中,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查处违章建筑是错误的。
8、 第二步是调查程序。
9、 在调查中,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0、 首先,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11、 二是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12、 作用有两个:一是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13、 实践中,很多地方的执法人员在查处时往往不出示执法证件。面对这种情况,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其出示证件,并在证件上记录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是姓名、号码等。),以便日后自己维权。
14、 第三,被质疑和签笔录要谨慎。
15、 第一,不要害怕。大部分拆迁户看到政府官员询问或调查都吓得要死。这是非常不能接受的,因为错误往往是在恐惧和害怕中犯的。
16、 第二,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会采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让你说出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比如你不诚信,就会受到严厉处理。
17、 第三,备案签字要慎重。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签字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笔录的内容。
18、 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不一致,或者与事实不符,一定要要求他们修改。如果执法人员不愿意修改,建议你不要签。
19、 如果确定笔录没有问题,想签字的话,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如果笔录有好几页,一定要每页都签字;第二,最后签字时,一定要对照笔录内容签字,不要留太多空格。
20、 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添加内容;第三,别忘了写日期。
21、 第三步,决定程序。
22、 1 .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
23、 这主要是为了保障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4、 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5、 2听证
26、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27、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8、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9、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但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30、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31、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32、 关于这个程序,注意以下几点:
33、 一是签收
34、 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你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35、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法律文书留在受你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看到没有,
36、 没有签收照样可以对你发生法律效力。
37、 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
38、 如果你错过了听证程序,也不要紧。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你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强烈建议你千万不能再错过了,
39、 否则事实上政府部门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是违法的,但你要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
40、 三是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41、 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非专业人士驾驭不了。
42、 在此,再次提醒各位拆迁户两点:
43、 第一,隔行如隔山。法律不是你在网上或者书店中看到的法律条文,也不是某个权威学者对法律的解读,更不是法律课堂上的理论讲解。甚至可以这样说,同样是律师,如果他不是专业从事拆迁的律师,对拆迁业务来讲,
44、 这位律师也是外行,就别说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临时下功夫苦读熟读拆迁相关法律的拆迁户了。我们每个月都能接触到拆迁户自己照猫画虎式的进行维权到无法操作时向我们求助的情形,
45、 更糟糕的是90%以上这种情形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原因就是他把法律程序操作的已经不可挽救了,由于时间的原因,我们无法一一罗列他们的错误之处供大家借鉴。我们只想对这样的人说,
46、 不要拿自己的重大利益当儿戏当自己法律水平的试验品。
47、 第二,最好聘请外省律师。这个不是外地律师水平高的问题,而是拆迁都是当地政府主导的,当地律师往往会受到干预。如果聘请外省律师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个问题。
48、 四是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49、 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
50、 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下才可以拆除违章建筑,言下之意就是说发现了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后,不是说拆就拆的,
51、 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
52、 从目前的状况来讲,我们认为,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只要在两年内没有被查处,都不能轻易的认定为违章建筑,在拆迁的时候更是如此。
以上就是拆违建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