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个药品被暂停挂网:拒绝确认价格之后路在何方?】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近日,广州公共医疗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为做好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对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中须进行价格联动的,但企业在《关于开展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时间内拒绝确认价格信息的59个药品予以暂停挂网。
根据今年7月初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知》,属于《通知》产品范围但截至2024年3月27日17:30前未操作或拒绝确认价格的挂网药品,需要在2024年7月8日24:00之前确认价格。若拒绝确认价格信息、逾期未操作确认价格信息的以及在新招采子系统未维护产品资质信息(含已维护但未生效)而无法操作确认价格信息的挂网药品,平台将予以暂停挂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此次由企业方拒绝确认价格信息的59个产品中,包含化药和中成药,有一些药品属于独家品种,比如六神丸、消结安胶囊等,也有部分药品属于“临床必需短缺药品”范畴,比如阿普唑仑片、巴氯芬片、盐酸美西律片等。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教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企业选择拒绝确认最低价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了价格自身的因素外,企业还要考虑成本问题,企业可能在原材料、生产、运输等环节面临成本上升的压力;同时,企业也会考虑市场策略,拒绝确认价格可能是为了重新调整市场布局,寻找更有利的销售渠道或时机;此外,企业也可能对未来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存在不确定性担忧,因此谨慎对待价格确认。
59个药品被暂停挂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被暂停挂网的药品清单中,包含“挂网议价”、“第三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到期)”、“中成药省带量采购(非中选)”、“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河南十四省集采(非中选)”等多种来源的药品,其中不乏一些独家品种、常用品种。
独家品种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被暂停挂网是否会对临床带来影响?邓勇认为,这两类药品的撤网可能导致医疗机构在治疗某些疾病时缺乏有效的药物选择,尤其是如果某个独家品种的多种规格产品均被撤网时,将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独家品种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的监管,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供应问题;要建立药品储备制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配药品,满足临床需求;此外,要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合理用药,寻找可替代的药品或治疗方案,减少对特定药品的依赖。”邓勇说。
根据暂停挂网药品清单,大多为企业某种规格的一款药品被撤网,也有一些企业是不同规格或不同剂型的一款药品同时被撤网,比如丰原涂山制药的赖氨匹林散、通化博祥药业的利脑心片等。此外,也有一些企业的多款药品同时被撤,比如云南白药的天紫红女金胶囊和痛舒胶囊均被暂停挂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清单中,有部分药品在广州平台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与企业拒绝确认的最低最小制剂单位价格相差较大,有些甚至相差近60倍,比如国药集团容生制药的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此前在广州平台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为130元,而拒绝确认的价格为2.2元。但更多药品目前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与需要确认的价格差距仅在毫厘之间,像新奇康药业的祖卡木颗粒之前价格与拒绝确认的价格仅差0.0003元。
对此,邓勇认为,虽然价格差距看似微小,但对于企业来说,可能意味着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即使是毫厘之差,在大规模生产和销售的情况下,也可能对企业的整体收益产生较大影响。此外,企业拒绝确认最低价还受成本因素、市场策略、不确定性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
转向零售?无论是企业寻求转型主动拒绝还是因各种原因被迫拒绝确认价格,都需要考虑产品的销售问题。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药品暂停挂网期间对企业的影响是很明确的,在广州地区相关药品只能在零售端销售,如果药品依赖医院渠道,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邓勇认为,暂停挂网会导致企业在采购平台上的销售中断,影响产品的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与此同时,竞争对手可能会趁机扩大市场份额,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暂停挂网可能对企业的品牌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使客户和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产生疑虑。此外,也可能影响企业的生产计划和供应链管理,导致库存积压或供应中断。
随着消费者对自我药疗和便捷购药的需求增加,零售市场的潜力逐渐显现。有业内观点认为,一些药品主动撤网,是想要转战至零售市场。
对此,邓勇表示,相较而言,零售市场的价格相对灵活,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自主定价,不像在集中采购平台受到严格的价格限制。转向零售,也能让企业销售渠道多元化,降低对单一采购平台的依赖,增加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销售机会。此外,在零售市场中,企业可以通过品牌推广和营销活动,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随着药品价格治理的深入,零售药店的价格管理也趋严,不少地区已经在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的价格公示、监测和治理工作。在部分省份,药店的药品价格已经呈现与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格趋同的迹象。
比如,今年4月,湖北再次公开征求《湖北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表示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出售的医保目录内(不含国家谈判药品)药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有挂网价格,药品销售价格不高于挂网价格销售。
在邓勇看来,这种趋同可能是一种趋势,随着药品价格监管的加强和信息透明度的提高,药店和采购平台的价格趋同有助于规范市场价格,减少价格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竞争。
“在这种趋势下,可能使零售市场的价格优势减弱,企业在零售市场的竞争压力增大。同时,零售市场的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企业需要在成本控制和价格策略上进行更加精细的规划。不过,企业可以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建设等方式,在零售市场中脱颖而出。此外,价格趋同也可能促使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的差异化和创新,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邓勇说。
转载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作者:闫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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